夫妻剩餘財產計算基準點
婚姻.監護 夫妻財產 1297 次瀏覽您好 請問若夫妻剩餘財產的計算基準點是A時間,原告主張是比A還晚的B時間,請問,若在原告同意之下,法院會以B時間點裁定嗎?還是要以B時間點裁定
您好 請問若夫妻剩餘財產的計算基準點是A時間,原告主張是比A還晚的B時間,請問,若在原告同意之下,法院會以B時間點裁定嗎?還是要以B時間點裁定
您好,雙方說法未必能左右法院心證,相關細節可持資料與本所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您好,婚後財產的價值計算如果是判決離婚,是以起訴時為計算基準。法院不會因為當事人主張A或B時間就全盤採納。 因為您的問題不清楚,建議提供完整事實經過加LINE進一步諮詢
您好: 「民法第1030-4條(婚後財產與追加計算財算之計價基準)夫妻現存之婚後財產,其價值計算以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為準。但夫妻因判決而離婚者,以起訴時為準。」而依您所述案件已進入法院裁判離婚之程序,故應是以起訴時作為剩餘財產分配之基準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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