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害

刑事犯罪 傷害.重傷害 772 次瀏覽
公司同事因他人告知,誤以為我在老闆背後說他抽菸,來對著我罵,我手上剛好拿一隻原子筆,她就生氣從我手上拿走原子筆狠狠的往旁邊丟。我就對她說,誰說的,妳叫他過來對質。她就對我罵髒話,我也很氣的回罵她。她一直雙眼瞪著我,突然就從我臉上打下去。其他同事來拉開,他還是不斷的攻擊,我的臉,脖子,手都受傷,當天有去驗傷。
7f808f32用戶 發表於 2021/05/04 00:34

3 位律師回答

  • 沈恆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5/04 06:25
    回覆諮詢(1050)、最佳解答(51)、獲得感謝(355)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所述情形可能觸犯傷害罪及公然侮辱罪,可委任律師蒐證後提出告訴,並請求損害賠償。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5/04 08:14
    回覆諮詢(19820)、最佳解答(1511)、獲得感謝(5763)

    您好,對方行為已涉犯刑事傷害罪與公然侮辱罪,建議可提供驗傷單、或尋找證人、調閱監視錄影器等作為證據,委請律師提出刑事告訴。
    本人有承辦過類似案件,如需協助或有其他疑問,建議加LINE諮詢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1/05/04 14:08
    回覆諮詢(4138)、最佳解答(164)、獲得感謝(1014)

    您好:
    
    依所述對方行為可能構成傷害和公然暴行侮辱罪,您可於六個月內提出刑事告訴。待起訴後可請求附帶民事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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