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家不協助退貨處理
消費糾紛
瑕疵退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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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我在蝦皮購買 一個日本模型玩具 對方他是開了他第二個帳號的賣場給我去 購買
我從一開始要購買商品的時候 都有跟賣家 確認 是不是我要買的東西 賣家跟我說是,到了4月30號那天 我才收到商品,結果發現 這不是我要購買的商品,而且在這個商品的盒子上 有著寫著代理商的標籤 而且是簡體字,我當下覺得很不放心,所以我想要退貨。但是我從5月3號聯繫 跟他說明這個商品的問題,當中我還有詢問 這個商品要如何辨識是否為正版商品,但是賣家竟回答不出來,還一直說自己的商品是正版商品,我完全無法跟賣家溝通,這件事情 我也有請蝦皮那邊做處理,但如今蝦皮卻是一直拖延時間。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
但通訊交易有合理例外情事者,不在此限。前項但書合理例外情事,由行政院定之。企業經營者於消費者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時,未依前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提供消費者解除契約相關資訊者,第一項七日期間自提供之次日起算。但自第一項七日期間起算,已逾四個月者,解除權消滅。消費者於第一項及第三項所定期間內,已交運商品或發出書面者,契約視為解除。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違反本條規定所為之約定,其約定無效。
我實在無可奈何,我有打電話諮詢地方政府的免費法律諮詢,詢問律師關於存證信函的事,因為我本人並不會填寫存證信函,律師叫我前往郵局,請他們幫我填寫,但是我覺得我實在很難跟他們說明事情的經過,我不知道該怎麼處理。
05e51be5用戶
發表於 2021/05/07 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