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盜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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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陣子住在男友家,4/7時他房間(3F)跟她媽媽的房間(3F)有被翻過的現象,但因為當天無東西失竊只有防盜鋁窗被開啟過,所以沒有報警,4/10時又發生一次,這次二樓跟三樓的防盜鋁窗都有被開啟的痕跡,他媽媽放在床墊底下的錢不見了,事後隔天報警時他媽媽才說其實4/7號也有紅包不見,只是他睡前餐前才發現的,東西不在的這段期間由於我有大部分的時間都在房間只有出去一下下,所以在做筆錄時警察便懷疑到了我身上。我那段時間是待業中,她媽媽藏錢的位置我也是警察來蒐證時我才知道,但是現在我被列為嫌疑人,請問我該怎麼處理,因為第一次作筆錄所以第一次的筆錄有些問題都被警察牽著走,導致對自己有點不利,想請問怎麼做對這件事情比較好
e38c9a9b用戶 發表於 2021/05/09 19:36

3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修改於 2021/05/09 22:15
    回覆諮詢(19962)、最佳解答(1514)、獲得感謝(5777)

    您好,依照您的敘述可能遭警方誘導詢問,但若無確切證據,仍有不起訴可能。後續開庭您可以針對當天的經過以及主觀上並無犯罪故意做答辯。
    另外,針對筆錄內容,建議委請律師提出刑事答辯狀加以更正並說明事發當時經過。
    
    
                         
  • 謝政恩律師
    謝政恩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5/09 20:48
    回覆諮詢(2072)、最佳解答(75)、獲得感謝(742)

    您好,警方還是要找到相當證據,例如指紋或竊盜物等。你這邊要清楚交代當時的行蹤等等,以及主觀上不會去偷男友跟家人的錢等等,必要時,建議委請律師協助處理。
    
    
                         
  • 劉芳茵律師
    劉芳茵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5/09 22:54
    回覆諮詢(279)、最佳解答(15)、獲得感謝(78)

    您好,筆錄是警方證明犯罪事實成立的一種證據,如果要證明犯罪成立,警方還要再尋找其他證據來證明,如果你有其他可以證明你沒有做竊盜行為的事證,可以主動提供給警方。但日後不確定檢警會不會再次傳喚你去做筆錄,經你文中表示,你已經先被警方誘導詢問,會建議日後委請律師協助處理,以免第2次筆錄內容也不利於你,加強執法者認定你是罪犯的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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