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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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您好
請教一下
本身是做餐飲業
住家需整理清潔
往後有計畫樓下要當店面做餐飲的
找一位人員來當員工
目前餐飲規劃當中尚未營業
同一位人員請當清潔工(一天約2小時)
等餐飲規劃好會請他當正式員工
請教一下
當前段清潔時間點需符合勞基法的規定嗎?(餐飲尚未規劃好正式營業期間)是雙方談好的價格嗎?(有最高與最低工資規定嗎?)
再麻煩律師您解惑!
感謝!
ac411f98用戶 發表於 2021/05/12 08:19

3 位律師回答

  • 鄭楓丹律師
    鄭楓丹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21/05/12 08:57
    回覆諮詢(2423)、最佳解答(73)、獲得感謝(772)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就您所說問題,清潔部分,看起來可協議以時薪計算,也是需要符合勞基法最低工資160元的規定。
    
    
                         
  • 謝政恩律師
    謝政恩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5/12 10:49
    回覆諮詢(2072)、最佳解答(75)、獲得感謝(742)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若有計畫後續會成為正式員工,則在前置作業階段雖僅有部分工時的清潔工作,或可能遭認與雇主間有一定之從屬性而屬勞工,原則上應給該員工一定之勞工保障,否則如僅是清潔工作,自可委請外面的清潔公司處理。
    
    
                         
  • 劉芳茵律師
    劉芳茵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5/12 12:16
    回覆諮詢(279)、最佳解答(15)、獲得感謝(78)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依您文中所述,該員工日後會因為餐飲規劃完成繼續成為您的員工,且員工與您有從屬關係,應受勞基法保障,2021年最低工資1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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