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商放管

政府採購.工程爭議 營建爭議 1399 次瀏覽
1、合約解除跟拿回設計藍圖。
2、施工斷斷續續難聯繫有失聯紀錄,是否可請求賠償。
3、不當得利返還。
4e6934f7用戶 發表於 2021/05/13 17:03

3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5/13 17:40
    回覆諮詢(19552)、最佳解答(1501)、獲得感謝(5709)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可以先寄發存證信函主張解除契約,並依照合約要求對方賠償。是否可以主張返還對方已經受領的報酬(不當得利),建議提供合約與完整事實經過加LINE進一步諮詢
    
    
                         
  • 劉芳茵律師
    劉芳茵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5/13 17:51
    回覆諮詢(279)、最佳解答(15)、獲得感謝(78)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如果您可以解除雙方間的承攬契約,您當可請求對方設計藍圖及先前支付的報酬,並針對對方的失聯行為主張賠償責任,但因文中資訊不明,本件恐需要再行評估雙方約定的承攬方式、工程進展情形及報酬給付方式,律師才能確切瞭解您是否能夠主張相關權利。
    
    
                         
  • 謝政恩律師
    謝政恩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5/13 22:37
    回覆諮詢(2072)、最佳解答(75)、獲得感謝(742)

    您好,建議提告相關證據資料與律師諮詢,可能的方向係發存證信函,若對方不理,終止契約並請求違約金或損害賠償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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