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諮詢有關我公司這張本票裁定的債權不存在之訴
債務糾紛 本票.支票 714 次瀏覽事實經過: 我當時在跟對方借款的時候,對方要求我簽立合約以及兩張支票,借款雖是200萬,但當下只給了180萬,雖說是利息,但合約上載明的是1%的利息 合約簽立當下只有我公司的資料以及用印,並無債權人的相關資料,對方答應合約完成簽立後即副本給我,但迄今未給,我亦無簽立本票的印象 再者,聲請人與當時和我簽約的人姓名不同,與我簽約的人姓高,裁定書上的聲請人姓譚 另外,在裁定書載明的其間當中,對方又跟我收了20萬,並跟我商討還款方案 問題:因此我想請問可否主張: 1.裁定書中所列的金額並非實際金額(我前後給了40萬) 2.對方有重利之嫌 3.借款合約由於我沒有副本.無法確定內容 4.聲請人與當初簽約人不同,合約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