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諮詢有關我公司這張本票裁定的債權不存在之訴

債務糾紛 本票.支票 592 次瀏覽
事實經過: 
我當時在跟對方借款的時候,對方要求我簽立合約以及兩張支票,借款雖是200萬,但當下只給了180萬,雖說是利息,但合約上載明的是1%的利息
合約簽立當下只有我公司的資料以及用印,並無債權人的相關資料,對方答應合約完成簽立後即副本給我,但迄今未給,我亦無簽立本票的印象
再者,聲請人與當時和我簽約的人姓名不同,與我簽約的人姓高,裁定書上的聲請人姓譚
另外,在裁定書載明的其間當中,對方又跟我收了20萬,並跟我商討還款方案
問題:因此我想請問可否主張:
1.裁定書中所列的金額並非實際金額(我前後給了40萬)
2.對方有重利之嫌
3.借款合約由於我沒有副本.無法確定內容
4.聲請人與當初簽約人不同,合約不成立
745632d7用戶 發表於 2021/05/14 15:57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5/14 16:17
    回覆諮詢(19771)、最佳解答(1507)、獲得感謝(5755)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您可以向法院提出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並以您提到的相關事實與證據作為理由。
    提告細節建議提供本票裁定與資料與律師諮詢
    
    
                         
  • 745632d7用戶
    發表於 2021/05/14 16:18
    已加LINE,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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