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疫情關係而取消醫院見習,需與短租(一個月)解約,對方卻依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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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嘉義讀書,因學校與高雄的醫院合作,原本七月要去醫院見習一個月,也提前去高雄看好短租處(租一個月),且已經付好所有租金(包括押金6000+一個月租金6000+提前五天入住租金1084+管理費500=合計13584元)。但昨天收到醫院通知因為疫情的關係,要取消這次的見習,所以我向租屋處詢問解約的事情,但對方表示只能退一半的租金(為六千多元)。我已經向對方說明這是因為疫情,屬於不可抗力因素,但對方依然堅持己見。

因此我想請問我該如何處理這個情況?是可以請對方全額退回租金的嗎?
58661be7用戶 發表於 2021/05/19 23:07

2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5/19 23:31
    回覆諮詢(19766)、最佳解答(1506)、獲得感謝(5754)

    您好,可以寄發存證信函要求對方退押金,如果置之不理,可向鄉鎮市區公所申請調解
    
    
                         
  • 謝政恩律師
    謝政恩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5/20 00:49
    回覆諮詢(2072)、最佳解答(75)、獲得感謝(742)

    雖可以申請調解或訴訟爭執到底,但疫情不可歸責雙方,各負擔一半風險,也許是合理責任分擔,未必以你可全部取回為絕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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