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開車使用手機以致發生車禍可以控告嗎?

車禍事故 和解交涉 2266 次瀏覽
一、車禍發生日期:3月21日晚上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都沒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筆錄,現場沒移動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初判表我方0責,所以我方沒有出險
對方保險沒有完全賠款,只接受車輛維修費用

五、事實經過: 
我方車子靜止不動等待紅燈,後方駕駛沒看前方,低頭玩手機沒停車直接撞上我車
六、問題:
因為我方車子進廠估價和維修1星期,我方要求上下班之交通費,實報實銷,但對方不同意支付,認為你開車上路發生車禍難免,態度不佳不覺得有錯,處理方法一拖再拖,應該和解不成,對方保險業務表明駕駛不會出現和解
我可以去控告駕駛者公共危險,行駛中使用手機以致發生車禍嗎?讓她們知道自己的錯有多嚴重
077ab52e用戶 發表於 2021/05/20 13:48

7 位律師回答

  • 張智凱律師
    張智凱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5/20 13:55
    回覆諮詢(449)、最佳解答(28)、獲得感謝(147)

    據您所述,應未成立刑事犯罪,但已構成民事過失,可先發任律師發函,讓對方正視事態的發展與您協商,或直接提起民事訴訟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5/20 13:55
    回覆諮詢(19762)、最佳解答(1506)、獲得感謝(5754)

    您好,若無人受傷,不構成犯罪,您可以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跟對方求償車輛維修費及代步費用
    
    
                         
  • 劉芳茵律師
    劉芳茵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5/20 15:04
    回覆諮詢(279)、最佳解答(15)、獲得感謝(78)

    您好,對方的行為不構成刑事責任,然而,如果您對於他低頭玩手機駕車的事實,有可以證明的事證,您可以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向交通局檢舉他違規事實。至於損失求償,可以依民事訴訟程序起訴向法院聲請。
    
    
                         
  • 葉鞠萱律師
    葉鞠萱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5/20 15:41
    回覆諮詢(919)、最佳解答(16)、獲得感謝(176)

    駕駛車輛中玩手機,一般來說尚不至於觸犯危險駕駛罪,但有違反交通規則的責任,
    
    又依初判表之認定,對方應負賠償責任,如無其和解誠意,建議您備齊證據後,逕行起訴求償,
    
    
    相關案例 可參考本所網頁 "成功案例" 例如
    車禍遭撞身故,律師協助家屬求償勝訴1000餘萬元
    違規左轉造成對方不治,被訴過失致死,律師協助獲判緩起訴
    無辜遭對方超速追撞,對方不治,被訴過失致死,律師協助獲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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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0年律師高考及格
    • 台北市危老重建推動師
    • 台北律師公會消費者債務清理委員會委員
    • 行政院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法律諮詢律師
    • 台北市大安區、內湖區及文山區市民法律諮詢律師
    • 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飛雁專案女性創業育成班講師
    • 國立台中技術學院附設進修學院暨進專面授講師
    • 私立玄奘大學法律系兼任講師
    • 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委員及扶助律師(台北、新北及基隆分會)
    • 台灣高等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新北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士林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基隆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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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聯晟法律事務所律師
    • 律宇國際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
    • 最高法院法官助理
    • 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法官助理
    
    
                         
  • 陳奕如律師
    陳奕如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5/20 15:44
    回覆諮詢(1831)、最佳解答(54)、獲得感謝(434)

    您好,建議直接發律師函求償代步費及修車費。
    
    
                         
  • 鄭楓丹律師
    鄭楓丹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21/05/20 15:49
    回覆諮詢(2423)、最佳解答(73)、獲得感謝(771)

    您好,於2012 年 04 月 已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之1修正草案」,增訂駕駛人於道路行駛時,禁止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類似功能的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行為者,汽車處新台幣3,000元罰鍰、機車處1,000元罰鍰,若因此發生交通事故,更將被認定為「危險駕駛」。
    
    而危險駕車行為視情節輕重不同,可能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社會秩序維護法甚至刑法等不同法律效果之法律。
    
    您的情形,若有足夠事證證明,可以檢舉,並可視情形考慮提起刑事及民事損害賠償。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1/05/20 17:28
    回覆諮詢(4131)、最佳解答(164)、獲得感謝(1014)

    您好:
    
    若對方無意就代步費和修車費用賠償,建議可提出民事訴訟向其求償,由法院判決的方式進行,即無須再看對方臉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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