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某個簽名簽錯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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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借據上面發現 借款人 的有個位置簽錯
應是 被借款人 簽名的地方
不小心簽成 借款人 的名字

問題:
想請問 借據一式兩份
就是在OOXX的部分 寫成 XX 的姓名 能否自行更改 OO 的姓名
並更改自己這一份即可嗎?
如下 

借款人 XX 茲向 OO 借款新臺幣 ○ 元整,並已於簽立此據當場由
OO 以現金如數交付借款人 XX 親自收訖無誤。
借款人 XX 願於民國 ○ 年 ○ 月 ○ 日前全數清償所借款項,如清
償期限屆至,借款人 XX 未為清償時,願逕受法院強制執行,絕無異
議;並負擔 OOXX 因此所受之全部損害及行使權利所生之一切費用(包
括律師費、訴訟費、強制執行費等)。
f718f9ba用戶 發表於 2021/05/22 20:23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修改於 2021/05/22 20:33
    回覆諮詢(19564)、最佳解答(1502)、獲得感謝(5713)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不建議自行更改,否則將來對方會爭執借據的法律效力。
    比較妥適的做法是與對方重新簽立新借據,原本的借據作廢,如果不簽新的,也應該是由對方更改,並在更改處由雙方簽名。
    即使都不更改,單純簽錯地方,從上下文可以知道誰是借款人,也不會影響借據的效力
    
    
                         
  • f718f9ba用戶
    發表於 2021/05/22 20:33
    好的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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