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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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詢問因為疫情關係不方便出門,所以訂購的商品未取貨一次,賣家告知說請我等到案通知書,到時候在偵查庭見,但也有和賣家溝通是否可以重新訂貨,並使用先付後取的功能,但賣家完全無法溝通,請問這樣子案件是成立的嗎?
6b4bdbf0用戶 發表於 2021/05/25 19:51

2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5/25 20:00
    回覆諮詢(21628)、最佳解答(1588)、獲得感謝(6060)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不取貨只是民事糾紛,不構成刑事犯罪,對方嚇唬您而已,不會提告,無須過於擔心。
    
    
                         
  • 陳奕如律師
    陳奕如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5/25 20:56
    回覆諮詢(1873)、最佳解答(55)、獲得感謝(441)

    您好,消費糾紛只要不是避而不見或訊息信件已讀不回、不讀不回,不致構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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