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婚後但沒有要結婚可以寫解約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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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我前任有一個小孩 我們有訂婚但沒有結婚 我19歲生下小孩  小孩監護權是我。我跟他分開他不願意 最後傳訊息跟我說會寫個訂婚解約的協議書 證明說我跟他訂婚但沒有要繼續在一起。請問那這協議書有法律效力嗎? 他跟我說會寄來給我但好幾個月了都還沒寄來
13d8efdc用戶 發表於 2021/05/26 13:39

4 位律師回答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21/05/26 13:45
    回覆諮詢(6980)、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3)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有無效力端視協議書內容本身,相關細節可持資料與本所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修改於 2021/05/26 13:50
    回覆諮詢(19767)、最佳解答(1506)、獲得感謝(5754)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如果超過原先預定的婚期或者對方根本沒有結婚的意願,您可以直接寄發存證信函解除婚約即可,不一定要寫協議書。
    訂婚跟解除婚約的協議書,只要雙方已達法定年齡(男17女15歲),且自願簽署,則該協議書是有效的,但不能藉此強迫對方履行婚約(跟另一半結婚)。
    因此應該沒有必要寫一份證明雙方已經訂婚但沒有要在一起(結婚)的協議書
    
    
                         
  • 13d8efdc用戶
    發表於 2021/05/26 13:52
    只有訂婚也能發存證信函嗎? 因為是對方先要求的但遲遲沒收到 後來我想說因為我不想讓他看小孩也不想讓他接近我們那我可以寫協議書要求他不能接近我們嗎?
  • 謝政恩律師
    謝政恩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5/26 14:29
    回覆諮詢(2072)、最佳解答(75)、獲得感謝(742)

    您好,其實有兩件事要處理,一個是婚約要合意 解除,或由你這邊依照民法第976條規定發函解除(但如果就解約事由對方無過失者,可向你為損還賠償之請求),以避免衍生其他爭議;另外就小孩部分,因為雙方並未結婚,依法只有您與小孩間有法律上的母子關係,也就是以您為監護人,對方目前尚無法定的生父身分,亦非小孩的法定代理人或生父,除非他後續辦理認領程序或提告確認親子關係存在等等,到時他就能取得法律上的生父身分,後續雙方得協議監護權及探視權及扶養費等等,或聲請法院酌定亦可。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1/05/26 15:02
    回覆諮詢(4131)、最佳解答(164)、獲得感謝(1014)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若等不到協議書可透過存證信函以對方亦無維繫婚約為由,解除婚約。另由於您與對方仍有子女,對於子女的扶養費用、探視權建議一併協議清楚,避免將來有所爭議,徒增訟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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