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婚後但沒有要結婚可以寫解約書嗎
婚姻.監護 其他 1046 次瀏覽和我前任有一個小孩 我們有訂婚但沒有結婚 我19歲生下小孩 小孩監護權是我。我跟他分開他不願意 最後傳訊息跟我說會寫個訂婚解約的協議書 證明說我跟他訂婚但沒有要繼續在一起。請問那這協議書有法律效力嗎? 他跟我說會寄來給我但好幾個月了都還沒寄來
和我前任有一個小孩 我們有訂婚但沒有結婚 我19歲生下小孩 小孩監護權是我。我跟他分開他不願意 最後傳訊息跟我說會寫個訂婚解約的協議書 證明說我跟他訂婚但沒有要繼續在一起。請問那這協議書有法律效力嗎? 他跟我說會寄來給我但好幾個月了都還沒寄來
您好,有無效力端視協議書內容本身,相關細節可持資料與本所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您好,如果超過原先預定的婚期或者對方根本沒有結婚的意願,您可以直接寄發存證信函解除婚約即可,不一定要寫協議書。 訂婚跟解除婚約的協議書,只要雙方已達法定年齡(男17女15歲),且自願簽署,則該協議書是有效的,但不能藉此強迫對方履行婚約(跟另一半結婚)。 因此應該沒有必要寫一份證明雙方已經訂婚但沒有要在一起(結婚)的協議書
您好,其實有兩件事要處理,一個是婚約要合意 解除,或由你這邊依照民法第976條規定發函解除(但如果就解約事由對方無過失者,可向你為損還賠償之請求),以避免衍生其他爭議;另外就小孩部分,因為雙方並未結婚,依法只有您與小孩間有法律上的母子關係,也就是以您為監護人,對方目前尚無法定的生父身分,亦非小孩的法定代理人或生父,除非他後續辦理認領程序或提告確認親子關係存在等等,到時他就能取得法律上的生父身分,後續雙方得協議監護權及探視權及扶養費等等,或聲請法院酌定亦可。
您好: 若等不到協議書可透過存證信函以對方亦無維繫婚約為由,解除婚約。另由於您與對方仍有子女,對於子女的扶養費用、探視權建議一併協議清楚,避免將來有所爭議,徒增訟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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