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娘因疫情停辦婚禮,要求退還全部定金。
消費糾紛 解約.違約金 870 次瀏覽新娘因疫情在婚禮前一個月取消造型服務,並要求無限延期。我方(新秘)建議支付$2000延期費用,可讓新人合約延後使用,新人不同意並到消保會申訴延期費用依法無據,並要求我方退還全部定金。 雙方於今年3/16簽訂合約時,有明定若是其中一方違約時需要賠償另外一方損失如下 1.合約一旦生效後,非經乙方(新秘)同意甲方(新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還已經付給乙方的定金。 2.如(甲方)新人於三個月內取消服務,甲方所預付定金不退還:還需支付一輩定金賠償乙方隻損失。 請問現在我收到消保會來函,應如何回復才能保障我方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