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分類上我找不到,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因為我社區鬧得很厲害。

稅務.行政訴訟 申訴與救濟 1533 次瀏覽
我們社區有六百多戶,住戶跟委員 (管委會) 常常吵架,

委員們說他們通過會議,然後執行,我的問題是關於停車位的。

買房時收到《總太明日 (社區) 規約》,裡面清清楚楚寫了,因為社區是私人土地,車位是法定車位,很多事情必須經由 區分所有權人的會議和投票,制定規約的,( 我想這是關於民法的財產權?),但是,在 2019 年區分所有人的決議,我們已經投票 "不同意" 委員干涉 "約定專屬部分 (法定停車位)"。

那兩年還很平靜,但今年,管委會卻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處處來壓制我們,比方,地下室停車位上說我們堆放雜物,可是他們 "矯枉過正",地上一支鑰匙,規劃的白線機車位內部的安全帽 (靠牆壁),小毛巾 (很小,等於抹布),最最邊緣靠牆角的雨傘,甚至掛在牆上的小毛巾 (很小,用來當抹布),我們的停車位很大很大 可以容納六百多部機車和四百多部車子,我們的東西是放在牆角 或是機車停放的死角處 (比方機車前輪和牆壁),完全沒有擋住通道或什麼防火相關路口,沒有!

最令人氣惱的是,管委會到處拍照,電梯貼很多雜物的相片,天天都有!甚至一枝筆,一個別針還是首飾,我們還收到存證信函,"少數" 的管委會委員完全無視 "多數" 住戶的抗議聲,都故意說這是合乎法律程序,拿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當作擋箭牌,無視這是私人土地,無視有土地權 "多數" 住戶的抗議。他們這樣是不是擾民?

你知道嗎,我們這裡是台中北屯區,走在路上常看到店面堆放雜物,常放到人行道上,有時在餐廳吃飯,門口亂停放車子。所以我就會想,你們委員在外面也是亂放車子,亂放機車和安全帽,為什麼偏偏回家關起門來對很多住戶指指點點,管這管那,而且管的已經不像是《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請問地上一支筆也是違法的雜物?為什麼也收到警察局存證信函嗎?而且我們東西不在防火通道上,都是小東西靠近牆壁的。

照道理來說,區分所有權人的會議很重要,但管委會都故意不再提議關於地下停車位 (只故意提出室外那些單車停車位或是人行道上公共設施),所以 沒提案,住戶就無法投票表決這項,在 2019 年我們在會議投下 "不同意" 管委會干涉停車位,這有沒有時效限制?為什麼管委會不理會我們會議的投票?

我們住戶有幾戶受不了,氣到搬走了,現在怎麼辦呢?我們要怎麼阻止管委會的行為?他們故意用一兩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來強辯,一支筆也說成雜物,也給存證信函,那已經很明顯是故意的,鴨霸的,難道我們在自己買的私人土地上還沒有 "多數" 住戶不同意管委會的權利?
9f4312a5用戶 發表於 2021/05/27 21:35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6/04 10:03
    回覆諮詢(19806)、最佳解答(1511)、獲得感謝(5761)

    您好,您的問題較為複雜,可提供規約、存證信函等資料,
    加LINE諮詢如何處理
    
    
                         


沒有獲得符合的答案?

即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