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上訴後用精神鑑定改判無罪,身為原告的我該怎麼辦?

刑事犯罪 傷害.重傷害 738 次瀏覽
去年被告在我的土地附近無故焚燒雜物,我上前制止被告時,遭被告用力推倒受傷,導致我摔倒手部骨折,事發當下隨即報警處理,後來對方一審被法院依傷害罪判決有罪,之後被告提出上訴,並接受法院安排的精神鑑定後因失智症而改判無罪。
我有四個問題想要詢問:
1、之後我要再提出上訴時,我應該要透過原檢察官提出上訴?還是只能另外請律師提交理由書狀?
2、被告在一審判決有點火和傷人事實,即使事後經過專業精神鑑定,證明被告患有失智症,但是事發當時被告對我的口頭制止是有回答的,而且精神鑑定距離案發時間相隔大約一年,我可以向法院提出異議,質疑這份精神鑑定無法證明案發當時被告的精神狀態嗎?
3、即使法院認定被告案發時無行為能力,但被告有點火和傷人事實,且案發數日後還有在同一地點在次進行焚燒雜物的行為,已經嚴重影響我的人身安全和土地財產,在被告有重複犯罪的疑慮下,我可以在上訴時向法院提出要求被告需強制入院並接受精神治療嗎?
4、這個刑事改判無罪的結果會影響到刑事附帶民事(已經定讞)的求償嗎?
818e9df1用戶 發表於 2021/05/31 23:42

6 位律師回答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21/06/01 00:54
    回覆諮詢(6983)、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刑事三審有強制律師代理限制,一般而言可以透過透過律師處理,惟有無上訴空間可持判決書與本所進一步討論,若有理由可具體整理給檢察官先行上訴,另外強制就醫部分可以考慮先行通報地方主管機關。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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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 林詠善律師
    林詠善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21/06/01 00:04
    回覆諮詢(52)、最佳解答(3)、獲得感謝(23)

    感謝律師回答
    1.三審是強制律師代理。
    
    2.鑑定意見書是事實問題,三審法律審,原則上不處理事實問題,而是針對二審判決哪裡有違背法令來做認定,此部分必須要看判決的內容、架構來判斷。
    
    3.強制就醫會擺在精神衛生法的相關規定喔。
    
    4.當然是會影響的,法條適用上你可以參考民法第187條的規定。
    
    以上
    
    
                         
  • 謝政恩律師
    謝政恩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6/01 00:04
    回覆諮詢(2072)、最佳解答(75)、獲得感謝(742)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檢察官可獨立上訴,或由您準備具備理由請求檢察官上訴;另對方可於刑事部分無罪定讞後,就民事部分提起再審之訴。
    
    
                         
  • 梁家昊律師
    梁家昊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21/06/01 06:53
    回覆諮詢(872)、最佳解答(96)、獲得感謝(315)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可以遞交理由給檢察官請她協助上訴。民事三審才有強制律師代理,刑事沒有,不然窮困的被告豈非被剝奪上訴到最高法院的權利?還要背負被關或被國家殺死的風險?
    2.精神鑑定是否可採,可能要在事實審即一二審來爭執,在三審只能去說原審哪裡有調查不清的情狀,看有沒有機會發回重新調查。
    3.有精神障礙,法院除了給無罪外,還可以判處監護處分,就是類似您說的入院治療,這部分或許可以向最高法院述說被告危險性來爭取改判或發回。
    4.被告刑事無罪是因為他被認定有精神上疾病,用刑法處罰他可能沒有意義,並非行為沒有危險性,民事上對於事實是獨立認定,而且如果他有監護人可能還可以跟他的監護人連帶賠償,不會因為他刑事無罪,民事就不用賠。
    5.以上回答供您參考。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1/06/01 12:23
    回覆諮詢(4137)、最佳解答(164)、獲得感謝(1014)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可請檢察官協助上訴,惟刑事三審為法律審,要以何理由協助檢察官上訴仍建議諮詢律師後進行。
    2.法院是否採納鑑定報告可能牽涉事實而不是個好的上訴理由,由該鑑定報告或其餘事實是否有調查不完備的角度切入或許較為適宜。
    3.若被告仍有侵擾點火行為建議是報請衛生局考量是否強制送醫,在訴訟中提出被告應受精神治療的說法需要評估是否會與鑑定報告的邏輯相符而產生不利效果。
    4.民刑事認定的要件不一,仍有主張個別認定的可能。
    
    
                         
  • 郭淳頤律師
    郭淳頤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6/01 13:41
    回覆諮詢(43)、最佳解答(0)、獲得感謝(8)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刑事上訴第三審....」。
    可以將上訴理由給檢察官,請檢察官協助上訴。
    2、「我可以向法院提出異議,質疑這份精神鑑定無法證明案發當時被告的精神狀態嗎?....」
    可以的。
    3、精神障礙部分,法院會衡量監護處分。
    4、每個法院是獨立裁判的,但民事法院也會參酌刑事法院的判決與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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