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車禍事故 和解交涉 859 次瀏覽
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六、問題:
151ea8c2用戶 發表於 2021/06/01 11:03

2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6/01 11:06
    回覆諮詢(19771)、最佳解答(1507)、獲得感謝(5755)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本人擅長車禍糾紛,建議您重新發問或直接加LINE與律師諮詢
    
    
                         
  • 謝憲愷律師
    謝憲愷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6/02 17:52
    回覆諮詢(6478)、最佳解答(3)、獲得感謝(277)

    您好,您的敘述在系統上並未完全顯示,建議您可以加入本所LINE,提供更加詳盡的事實資訊與律師進一步諮詢,以確保您的權益及爭取最為有利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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