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錢有拿房產證抵押也有簽本票 現在要還對還款金額及方式有疑慮
債務糾紛
本票.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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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您好.
以下是目前遇到問題,想請教還款前需要先釐清的?還有什麼事需要注意的地方?
108年1月18日
持房屋證明土地證明
到代書(XX代書事務所)簽本票辦理借款(僅簽名、填寫地址無填寫其他資料),事務所同仁一同前往XX地政事務所辦理登記.印象中登記金額為30萬元整,考慮還款能力後改為借款金額12萬元整,所以簽了12萬元正的本票,事務所人員口頭告知
每月還利息2400即可
108年1/18申請房屋設定
對方使用郵局匯款(放款)
王X明 10萬元整
王O明 2萬元整
之後以每月21日還款利息2400
至110年5月21日
前幾天有人來敲家裡的門推銷轉貸.發現對方持有兩張地籍資料.其中有寫到擔保金額39萬元整.
現在想結清債務.
有向問住家附近律師事務所撥打電話詢問,律師表示因疫情關係無法提供諮詢請我們直接找消保單位介入較具有公權力.
自己在網路上爬文,想出以下5點疑問.
一:是否需要自行前往地政事務所辦理地籍資料釐清擔保金額?
二:前往鼎立代書事務所辦理全額還款.
另外疑問:本票填寫額為新台幣12萬,房屋設定擔保債權為新台幣39萬.
請問我們該依照本票還款還是房屋設定擔保債權還款呢?
三:還清後(12萬元整)取回本票正本.
四:必須請對方填寫清償證明.
五:與代書事務所同仁前往地政事務所辦理塗銷抵押權登記.
d7a6170f用戶
發表於 2021/06/05 0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