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證信函
債務糾紛 借款.貨款 1536 次瀏覽想請問,存證信函中要求對方的還款期限有法律規定一定要1個月內嗎? 能否依照自己要求對方的期限在2個禮拜內還款? 謝謝。
想請問,存證信函中要求對方的還款期限有法律規定一定要1個月內嗎? 能否依照自己要求對方的期限在2個禮拜內還款? 謝謝。
要看是否有約定清償期,若沒有,則依民法第478條要定一個月以上之相當期限催告返還。
您好,要看當初雙方有沒有約定還款期限,沒有的話,如果是借款,要定一個月以上的還款期限。 建議可提供相關資訊,加LINE諮詢存證信函如何書寫
您好,如果您之前有曾經限期清償過,迄今已逾一個月對方仍未還款,那麼您可以在存證信中說明,再定一次相當的期限,未必一定要再隔一個月。
第 478 條 借用人應於約定期限內,返還與借用物種類、品質、數量相同之物,未定返還期限者,借用人得隨時返還,貸與人亦得定一個月以上之相當期限,催告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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