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錢給前同事,要他還錢的時候一直拖
債務糾紛 本票.支票 853 次瀏覽有位前同事於109/5/8-110/6/16之間向我與我女友還有室友借了許多次錢,詳細金額已經忘了,只記得大概20萬-30萬,那位同事考量說我們的經濟能力不是很好,所以他說他決定要還400萬而且在110/6/16簽了400萬的本票給我們了,109/5/8-110/6/16號之間我們有請債務人還錢,也簽過本票跟借據,雙方訂了許多次時間,但每次還款時間到了,債務人有幾次說他還沒處理好,有幾次就失聯4-6個小時,但每次的理由都是還沒好或是有什麼問題沒辦法即時處理完,已經拖延很多次了卻連一部分都沒有歸還。當我們跟他說如果沒有在時間內還完全部,那我們就要去走法律程序時,債務人都會說不只欠我們錢還有很多債主還沒拿到錢,還說他有許多的支付命令跟本票裁定都還沒處理完,就算我們去申請,也要等很久才能拿到錢等等之類的話。 想請問該怎麼處理會比較好? 債務人名下無財產、帳戶為警示帳戶,唯一收入只有薪資,有什麼辦法可以在短時間內拿到全款? 400萬的本票能成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