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竊盜
刑事犯罪 其他 1323 次瀏覽事實經過: 對方經營早餐店,一日上午將本人停於門口附近的機車移動到其他地方,當天中午本人找不到機車於是報警處理,警方到場後尋找皆未尋獲.且警方也有詢問對方是否有看到機車 當日下午,監視器拍到對方將機車移回原位,後警方執勤時發現本人機車 問題: 近日收到不起訴通知書,本人覺得非常不合理,相關證據都非常充足,包含監視器畫面也有拍到對方移動本人的機車至其他地方,對方辯稱因本人的機車會擋到客人動線,但該早餐店隨時都有大量機車停於門口,另又辯稱誤以為本人的機車為對面車行所有,但本人的機車品牌為三陽,對面車行為YAMAHA ,且該份不起訴書漏洞百出,詢問是否有再議成功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