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夥私下談判破局,如何主張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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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與另一合夥人共同合夥的店租約將在明年一月底到期!目前雙方已私下洽談如何清算等相關細節,但最終破局~
請問接下來我要如何主張權益?寄出存證信函嗎?還是還要申請一次調解?
71a58e8c用戶 發表於 2019/10/09 01:39

2 位律師回答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19/10/09 15:00
    回覆諮詢(6805)、最佳解答(160)、獲得感謝(1684)

    所謂破局,是如何破局?合夥事業帳目是否已經計算清楚?對方是否涉嫌任何違法問題?這部分要先釐清,你可就書面資料與我們討論在確定是否進行訴訟。
    鴻達法律事務所 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 李珮瑄律師
    李珮瑄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0/15 02:21
    回覆諮詢(110)、最佳解答(15)、獲得感謝(31)

    您好,我是李律師,希望能幫上您。
    
    由於合夥之解散涉及清算程序,建議先確認相關帳目或資料是否充備完足,併就當初您們合夥出資的比例來做計算。
    倘若協商留有紀錄,可嘗試依協商結果請求,若無,則需視合夥比例來請求。
    而存證信函之寄發係催告用途及利息起算用途。
    若合夥關係與拆夥後分配有爭執,可循調解程序嘗試獲得共識,若無法,則在確認拆夥要件需齊備後,需提告請求對方給付給您應返還之出資額或應得利益。
    
    歡迎與我聯繫,提供更多資料以利我為您作完整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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