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訂監護

婚姻.監護 子女監護 803 次瀏覽
因我與前夫是共同監護,我是主要照顧者孩子與我一起生活。
法官判決駁回探視時間與撫養費,導致我們探視時間與撫養費很大問題。
某次前夫探視提早來接孩子說我之前未補於他時間..但我已經補齊他時間因探視時間我都有紀錄也有對話告知對方補幾次,然而對方一直嗆說我就是在等妳報警啊!那天晚上前夫時間到未歸還孩子突然說要留孩子過夜..讓我嚇到我報警了帶回孩子也請警方告知對方孩子要過夜是循序漸進而不是突然,而且早上你告知我孩子晚上會帶回現在突然這樣真讓人覺得你讓孩子做了不好示範。
然而後續探視我並沒因此阻止他探視或扣除時間,只是跟對方商量撫養費他裝傻不理
加上之前我申請育兒津貼都需要前夫證件都缺件害我不能領,還有孩子有限財產對方(郵局簿子、印章都在前夫那)
想問問我能以以上這些,提出改訂然後爭取單方監護嗎?
8fa7b2a9用戶 發表於 2021/07/10 22:01

8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7/10 22:03
    回覆諮詢(19569)、最佳解答(1503)、獲得感謝(5713)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我是南部執業律師,處理過跟您類似的改定監護案件。
    依照您的敘述,對方的行為可能未達到改定監護的條件。
    如果有更多證據或者其他行為,建議可加LINE進一步諮詢是否有提告空間,並討論蒐證策略
    
    
                         
  • 謝富凱律師
    謝富凱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7/10 22:09
    回覆諮詢(230)、最佳解答(8)、獲得感謝(83)

    感謝律師回答
    值得一試。不過建議還是要委任專業律師處理,較能提高勝算。相關訴訟策略及應變能力仍以諮詢律師為佳。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21/07/10 23:07
    回覆諮詢(6811)、最佳解答(160)、獲得感謝(1686)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就上述若前次訴訟已經遭到駁回,短期內提出訴訟未必有訴訟空間,若要提告必須有其他更新事證,相關細節可持資料與本所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 謝政恩律師
    謝政恩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7/10 23:26
    回覆諮詢(2072)、最佳解答(75)、獲得感謝(742)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前次若才剛判不久,要馬上聲請改定恐不容易,建議持續蒐證對方違反探視方式的情形,待持有多次違反事由後,再提應較有機會改定。
    
    
                         
  • 陳奕如律師
    陳奕如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7/11 19:24
    回覆諮詢(1811)、最佳解答(54)、獲得感謝(429)

    您好,建議把之前您所說法院將扶養費及會面交往部分駁回的裁判給律師看一下,再判斷有無再聲請改定的機會。
    
    
                         
  • 陳敬人律師
    陳敬人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7/12 10:55
    回覆諮詢(72)、最佳解答(4)、獲得感謝(13)

    您好
    
    按夫妻離婚者,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依協議由一方或雙方共同任之。未為協議或協議不成者,法院得依夫妻之一方、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請求或依職權酌定之。前項協議不利於子女者,法院得依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請求或依職權為子女之利益改定之。行使、負擔權利義務之一方未盡保護教養之義務或對未成年子女有不利之情事者,他方、未成年子女、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得為子女之利益,請求法院改定之。(民法第1055條第1、2、3項)
    
    聲請改定監護最重要的不是要去說自己有多好,有多愛小孩,而是要去舉證說明對方有未盡保護教養之義務或對未成年子女有不利之情事。因為,民法第1055條第3 項關於改定監護之規定,基於繼續性原則或主要照顧者原則之考量,聲請改定之要件並不是「由一方行使將可對子女更為有利」,而必須是「原本行使的這一方對子女有所不利」,以避免父母因彼此不斷競爭而反覆聲請改定,對子女身分上的安定性及心理發展造成損害。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1/07/12 11:12
    回覆諮詢(4110)、最佳解答(164)、獲得感謝(1011)

    您好:
    
    探視與撫養費的裁定應是立基於孩子的監護權不變的基礎上所提出,可能對您後續要聲請酌定監護權有所影響,會建議您先將探視與撫養費的裁定交給律師審閱做判斷。
    
    
                         
  • 趙浩程律師
    趙浩程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7/12 15:37
    回覆諮詢(1174)、最佳解答(4)、獲得感謝(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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