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到期不續約問題
不動產.土地 租賃 2652 次瀏覽我與房東合約到今年的8/15日,今日提前告知她合約到期時將不再續約,但房東卻用合約內的“提前終止租約之約定”,認為我沒有在兩個月前告知,應賠償一個月押金。 但我是合約到期不再續約,並且提前告知,應不算在提前終止的範圍內吧? 不知這樣是否合理? 請各位律師替小妹解惑也,感謝。
我與房東合約到今年的8/15日,今日提前告知她合約到期時將不再續約,但房東卻用合約內的“提前終止租約之約定”,認為我沒有在兩個月前告知,應賠償一個月押金。 但我是合約到期不再續約,並且提前告知,應不算在提前終止的範圍內吧? 不知這樣是否合理? 請各位律師替小妹解惑也,感謝。
您好,要以契約有無約定到期不續約時,是否需提前向房東表達不續約。若無,則房東要求並不合理。 如有其他問題,加line提供契約給律師,進一步諮詢。
您好,房東主張應不合理,定期契約於屆期時消滅租賃關係(民法450),況現離屆期仍有幾週,仍有時間找新房客,故可要求其需退還押金,若有爭議可申請調解或提訴處理。
您好,如果契約有約定期限,而關於期限屆至時契約要不要自動續還是終止沒有特別約定,依法契約關係消滅,不需要特別表示終止。
您的狀況要看您與房東簽的合約有無約定不續約須在到期前多久預先告知,要請您將合約以及與房東的聯繫經過line給我們,以利協助判斷,並提供您可如何處理應對的意見。
一般來說提前終止租約要賠償一個月租金。如果沒有約定,雙方協議不成,建議可寄發存證信函要求房東退還押金,並向鄉鎮市區公所申請調解
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依您的敘述,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當面與您討論法律上的問題較清楚詳細,可來電02-29868015(亨達法律事務所)或加入@ybm9887u(亨達法律事務所官方Line)與本所預約諮詢時間,也請將詳細資料提供給本所,由我與您完整說明該案件在法律上的專業諮詢、訴訟策略及相關程序,並協助您處理後續面臨的法律問題,以保障權益並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事務所有提供前20分鐘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歡迎來電預約或線上預約到事務所諮詢。 亨達法律事務所 IG:hengda_16888 亨達法律事務所 Line:@ybm9887u 亨達法律事務所 電話:(02) 2986-8015 亨達法律事務所 臉書: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憲愷律師) 亨達法律事務所 地址: 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四段97號22樓之2 [國際星鑽大樓] (近捷運三重站2號出口) 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主持律師 關心您,祝福您平安喜樂、事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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