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票債權憑證過期,但是有買賣雙方合約書
債務糾紛 本票.支票 964 次瀏覽各位律師好,想請問本票的債權證明過期,而債務人當時強制執行也沒有扣押到任何財產,憑證剛好在今年2/5號過期才發現,但是因為是買賣的債務,當時除了本票還有寫買賣合約書,上面有註明購買品項以及金額,備注才是有附加本票。那這樣是不是可以用別種方式來繼續追討這筆債務?不知道各位律師有沒有什麼好的方式可以提供,再次感謝各位律師 ,謝謝。
各位律師好,想請問本票的債權證明過期,而債務人當時強制執行也沒有扣押到任何財產,憑證剛好在今年2/5號過期才發現,但是因為是買賣的債務,當時除了本票還有寫買賣合約書,上面有註明購買品項以及金額,備注才是有附加本票。那這樣是不是可以用別種方式來繼續追討這筆債務?不知道各位律師有沒有什麼好的方式可以提供,再次感謝各位律師 ,謝謝。
您好,如果本票債權憑證已經過期,建議您向債務人重新協商,請債務人重新開立本票,或雙方重新訂立契約書。 如有其他問題,可以加line進一步諮詢。
您的思考脈絡基本上理解正確。若債務人欠款金額龐大,為避免之後求償時可能衍生的變數,建議將前述本票裁定及債證等相關資料提供給本所律師核閱並預約諮詢,可以協助您擬定後續求償策略。
在法律上,原因債權和本票債權有時候可以分開看,端視債務人當初簽本票究竟是代物清償(民319)還是新債清償(民320)。
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依您的敘述,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當面與您討論法律上的問題較清楚詳細,可來電02-29868015(亨達法律事務所)或加入@ybm9887u(亨達法律事務所官方Line)與本所預約諮詢時間,也請將詳細資料提供給本所,由我與您完整說明該案件在法律上的專業諮詢、訴訟策略及相關程序,並協助您處理後續面臨的法律問題,以保障權益並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事務所有提供前20分鐘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歡迎來電預約或線上預約到事務所諮詢。 亨達法律事務所 IG:hengda_16888 亨達法律事務所 Line:@ybm9887u 亨達法律事務所 電話:(02) 2986-8015 亨達法律事務所 臉書: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憲愷律師) 亨達法律事務所 地址: 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四段97號22樓之2 [國際星鑽大樓] (近捷運三重站2號出口) 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主持律師 關心您,祝福您平安喜樂、事事如意。
諮詢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