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不退押金

不動產.土地 租賃 1007 次瀏覽
律師您好,我們是依照行政院定型化契約簽約租賃合約,我是租期滿沒有續租、也沒有提前解約,房東現在說我沒有提前1.5個月告知不退押金;另於我方詢問退還押金時,告知因疫情優惠兩個月的租金共優惠$1000元,不優惠了,要我補款項給她。

請問上述是否能拿回?目前$1000沒有匯款給對方。

以下為相關合約條例


第二條 租賃期間

    租賃期間自民國110年2月1日起至民國110年7月31日止。



第四條 擔保金(押金)約定及返還

擔保金(押金)由租賃雙方約定為1個月租金,金額為 4500 元整(最高不得超過二個月房屋租金之總額)。承租人應於簽訂本契約之同時給付出租人。
   前項擔保金(押金),除有第十一條第三項、第十二條第四項及第十六條第二項之情形外,出租人應於租期屆滿或租賃契約終止,承租人交還房屋時返還之。


第十一條 提前終止租約

本契約於期限屆滿前,租賃雙方□得✅不得終止租約。

依約定得終止租約者,租賃之一方應於□一個月前✅ 1.5個月前通知他方。一方未為先期通知而逕行終止租約者,應賠償他方1個月(最高不得超過一個月)租金額之違約金。
前項承租人應賠償之違約金得由第四條之擔保金(押金)中扣抵。
租期屆滿前,依第二項終止租約者,出租人已預收之租金應返還予承租人。
cdd2216b用戶 發表於 2021/08/10 09:11

3 位律師回答

  • 謝政恩律師
    謝政恩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8/10 09:47
    回覆諮詢(2072)、最佳解答(75)、獲得感謝(742)

    您好,租約因屆期終止,並非提前終止租約,應無須先期通知,房東不退還押金不合法,得要求其退還,若生爭議可申請調解或提訴處理。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修改於 2021/08/10 09:50
    回覆諮詢(19764)、最佳解答(1506)、獲得感謝(5754)

    您好,您的情況屬於租期屆滿,不是提前終止租約。
    房東隨意扣押金不合理,您可以寄發存證信函要求房東限期返還押金。並向行政院消保會申訴。
    
    
                         
  • 謝憲愷律師
    謝憲愷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2/03/31 10:58
    回覆諮詢(6478)、最佳解答(3)、獲得感謝(277)

    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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