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 寵物問題
消費糾紛 解約.違約金 1543 次瀏覽您好請問 我家人在台中租屋 當初合約上有寫禁止養寵物 結果住進去後撿到一隻貓 有口頭詢問過房東可否飼養 房東答應後 過了半年租約到期 房東以禁止養寵物這個當理由拒絕退押金 請問要如何解決 感謝回答謝謝 辛苦了
您好請問 我家人在台中租屋 當初合約上有寫禁止養寵物 結果住進去後撿到一隻貓 有口頭詢問過房東可否飼養 房東答應後 過了半年租約到期 房東以禁止養寵物這個當理由拒絕退押金 請問要如何解決 感謝回答謝謝 辛苦了
您好,還是可以向房東以口頭、發函,支付命令或訴訟等方式請求房東返還押租金,因為禁止養寵物應該只是終止租約的一個條款,而不能用來當成租約到期後拒還押租金的藉口,這兩者之間應該沒有關聯性。押租金應該是要用來扣除租屋處物品毀損、水電費或是未繳租金。房東所為並不合法,何況他還答應過豁免禁養寵物的禁令,建議此部分可以找尋證人佐證。以上回答供您參考,不過具體還是可以看一下租賃契約再做細部討論。
您好,若房東已經有同意,您養貓的行為沒有違反合約。您可以寫存證信函請求房東返還,或者申請鄉鎮市公所調解。 若有其他問題,可以加line進一步諮詢。
若房東在簽租約後有同意您養寵物,原則上以房東後來允准的內容為主,至於房東拒絕退還押金的部分,還是要請您line提供合約給我們,以利協助判斷並提供建議。
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依您的敘述,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當面與您討論法律上的問題較清楚詳細,可來電02-29868015(亨達法律事務所)或加入@ybm9887u(亨達法律事務所官方Line)與本所預約諮詢時間,也請將詳細資料提供給本所,由我與您完整說明該案件在法律上的專業諮詢、訴訟策略及相關程序,並協助您處理後續面臨的法律問題,以保障權益並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事務所有提供前20分鐘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歡迎來電預約或線上預約到事務所諮詢。 亨達法律事務所 IG:hengda_16888 亨達法律事務所 Line:@ybm9887u 亨達法律事務所 電話:(02) 2986-8015 亨達法律事務所 臉書: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憲愷律師) 亨達法律事務所 地址: 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四段97號22樓之2 [國際星鑽大樓] (近捷運三重站2號出口) 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主持律師 關心您,祝福您平安喜樂、事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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