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分享畫面給朋友算不算違反影音平台的公開播送?
智慧財產 著作權 758 次瀏覽有朋友在一些影音平台上面購買單片電影的限時觀賞權(48小時) 但該網站條款有寫:「任何人不得逕自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佈、發行、公開發表、進行還原工程、解編或反向組譯」 如果該朋友想找我一起觀賞,但由於疫情關係不方便群聚 是否可以使用通訊軟體分享電影畫面給彼此? 但此舉有沒有觸犯"公開播送"這一條款的疑慮?
有朋友在一些影音平台上面購買單片電影的限時觀賞權(48小時) 但該網站條款有寫:「任何人不得逕自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佈、發行、公開發表、進行還原工程、解編或反向組譯」 如果該朋友想找我一起觀賞,但由於疫情關係不方便群聚 是否可以使用通訊軟體分享電影畫面給彼此? 但此舉有沒有觸犯"公開播送"這一條款的疑慮?
您好,會有違反著作權法的疑慮,但如果單純跟朋友一同觀覽,是不至於構成犯罪,但最好還是避免
您好,可能涉及公開播送的問題,雖不易被查到,但基於尊重著作權,還是盡量避免。
您好,可能會有涉及違反著作權之疑慮,建議您還是盡量避免。
您好,參照著作權法第法3條對於公開及公眾的定義。似不易成罪,況且現在真的也是有不少遠距離情侶視訊看電影 不過還是確認一下兩人視訊的隱密性及資訊安全性等!
沒有;但涉及公開傳輸;惟你所提之契約條款,未將公開傳輸列入,且一人傳輸分享與另外一人,是否即符合著作權法第3條第1項第4款的公眾,則未必。
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依您的敘述,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當面與您討論法律上的問題較清楚詳細,可來電02-29868015(亨達法律事務所)或加入@ybm9887u(亨達法律事務所官方Line)與本所預約諮詢時間,也請將詳細資料提供給本所,由我與您完整說明該案件在法律上的專業諮詢、訴訟策略及相關程序,並協助您處理後續面臨的法律問題,以保障權益並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事務所有提供前20分鐘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歡迎來電預約或線上預約到事務所諮詢。 亨達法律事務所 IG:hengda_16888 亨達法律事務所 Line:@ybm9887u 亨達法律事務所 電話:(02) 2986-8015 亨達法律事務所 臉書: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憲愷律師) 亨達法律事務所 地址: 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四段97號22樓之2 [國際星鑽大樓] (近捷運三重站2號出口) 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主持律師 關心您,祝福您平安喜樂、事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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