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家要求賣家到府收退貨商品
消費糾紛 瑕疵退貨 977 次瀏覽買家收到商品後反應瑕疵要求退貨,但商品經測試可能是買家使用上錯誤,告知他若退回檢驗是功能正常商品的話需由他來支付來回運費。但他堅持用七天無條件退貨退款的方式處理,不論商品有無瑕疵。並寄存證信函要求我(賣家)到府收退貨並退款。 我想請問律師: 1. 存證信函無法律效力,若我不理會,接下來會進入調解嗎? 2. 因為整個對話下來,對方找碴意圖明顯,但「七天無條件退貨」,我也只能自認倒霉嗎? 3. 若不管如何我只能接受退貨退款的話,可以要求買家用寄送的方式退貨嗎?因為距離問題無法親自前往收退貨,也不希望見到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