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證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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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離家兩個月,如果發存證信函要求履行同居義務,但不知她居住地址,只是工作的地址,是否可將存證信函寄至她的工作地點。
fddd7938用戶 發表於 2019/10/16 17:29

3 位律師回答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19/10/16 17:48
    回覆諮詢(6985)、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感謝律師回答
    只要是對方可以收到的地方,皆有效力。
    鴻達法律事務所  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 王煥傑律師
    王煥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0/16 20:43
    回覆諮詢(94)、最佳解答(8)、獲得感謝(22)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只要寄送地點為對方能夠收取信件的地點,均無不可。
    
    2、如仍被退件,可考慮以該份遭退件之存證信函為證據,向對方戶籍地法院聲請公示送達。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19/10/17 10:57
    回覆諮詢(4146)、最佳解答(165)、獲得感謝(1014)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對方能收到的地方皆可,亦可考慮往戶籍地址寄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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