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礙密秘罪
刑事犯罪 其他 1249 次瀏覽事實經過: 因為鄰居長期不定時的製造噪音,已有環保局到場勸說多次,一樣繼續製造噪音,所以有裝監視器錄音錄影搜證。 空間為六米單行道小巷子,二排都是四十年的透天樓房型,一開門就是馬路,雙方的方位為斜對角距離15公尺左右。 對方一樓為營業場所,大門口旁有一辨公桌,門口有落地窗可開關。 該錄影角度可以拍攝到落地窗旁的辨公桌,但無法拍攝到其它內部,因為角度關係,而且門口落地窗一關起來是無法拍攝到內部情況的。 問題: 請問這樣長期、針對性的攝影搜證,是否會有防礙秘密罪的問題,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