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害罪認罪
刑事犯罪 傷害.重傷害 2244 次瀏覽A男掐住我女友的雙手,我女友大聲求救,當時我為了保護女友,把他拉開。並且在他放開我女友之後,我也放開我的手,沒有攻擊、傷害意圖(有監視器及人證。之後A男對我提告傷害。 前往地檢署到案說明。 開庭檢察官一開始說:A男驗傷單,傷勢很輕微。問A男有沒有意願調解,A男說沒有。 檢察官問我:是否有意願調解。 我答:我有調解的意願。 檢察官問我:是否認罪?並表示認罪的話,法官斟酌從輕量刑。 我一開始問了幾次,認罪是什麼意思? 檢察官還是說:認罪的話,法官會認為你的犯後態度較好。 我回答:「我認罪」。 結束之後,友人告知。我是正當防衛,認罪對我不利… 請問:我當下認罪。此案有機會獲得緩起訴,或是還有機會能夠主張正當防衛使其變成無罪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