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誘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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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妻在尚未離婚前擅自把小孩帶回娘家約一個月半,期間不讓我探視小孩,在備受脅迫下口頭答應若把小孩接回來兩天,會把小孩送回,但在我接回小孩當日,前妻又反悔跑來我家要把小孩帶回並爆發口角,激烈爭吵之後我決定不把小孩送回去了,如今收到對方提告略誘罪,請問罪名會成立嗎?
3a6cd332用戶 發表於 2021/09/15 17:14

6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修改於 2021/09/15 18:04
    回覆諮詢(19567)、最佳解答(1502)、獲得感謝(5713)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依照您的敘述不會成立,但後續不能阻礙對方探視小孩。
    因為第一份筆錄非常重要,建議先與律師諮詢後再前往警局,或者做完筆錄後與律師討論後續的答辯策略。
    本人有承辦過類似案件,如果有其他問題,建議加Line諮詢
    
    
                         
  • 鄭楓丹律師
    鄭楓丹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9/15 18:16
    回覆諮詢(2423)、最佳解答(73)、獲得感謝(771)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目前看起來不會構成,但不要再繼續妨害。如探視一直有問題,可以考慮改訂監護或變更探視時間。
    若有其他問題,可以加line進一步諮詢。
    
    
                         
  • 陳俊男律師
    陳俊男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9/15 18:39
    回覆諮詢(842)、最佳解答(53)、獲得感謝(249)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依照您的描述,略誘罪尚不會成立,因為應無要剝奪對方親權行使的意思,但須留意的是,後續可能會有酌定親權行使的訴訟,若有惡意使他方(包括你和對方)無法探視小孩,將會違反民法善意父母原則,與民法第1055-1條:「六、父母之一方是否有妨礙他方對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之行為。」,可能會使自己往後對未成年子女行使親權時,受到較為不利的判斷。
    以上,供參考。
    
    
                         
  • 3a6cd332用戶
    發表於 2021/09/15 19:12
    感謝回答,民事部分早已申請暫時處分由我方擔任主照顧者,且正常訪視,略誘罪是由對方的法扶律師提起,合理懷疑對方想藉由刑事威嚇以圖在民事訴訟中獲到交換籌碼,面對似乎有違法律倫理的家扶律師是否有申訴管道呢?對方法扶律師共為前妻辯護三件案子(一刑二民),是否可懷疑對方藉此誘引前妻濫訴以獲取政府補助的法扶律師費?
  • 謝政恩律師
    謝政恩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9/15 22:01
    回覆諮詢(2072)、最佳解答(75)、獲得感謝(742)

    感謝律師回答
    如果你是目前主要照顧者,似難認會成立略誘,惟若對方亦有合法探視權利,不應阻礙其行使,否則影響有關善意父母的認定,不利監護權訴訟的進行;另對方律師行為似難認有違律師倫理。
    
    
                         
  • 謝富凱律師
    謝富凱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9/15 22:03
    回覆諮詢(230)、最佳解答(8)、獲得感謝(83)

    感謝律師回答
    法扶律師的政府補助低於一般律師收費甚多,就經驗法則而言,法扶律師並無誘引受扶助人濫訴的動機。
    再者,律師並非當事人,略誘罪應是由對方提起,法扶律師僅是對方的告訴代理人而已。所謂「合理懷疑」等說法,恐難以歸咎於對方的(法扶)律師;縱使真能歸咎於該律師,就對方而言,如真有提告的需求,僅需更換另名(法扶)律師即可,重點仍然在於對方的訴求是否於法有據。
    
    
                         
  • 3a6cd332用戶
    發表於 2021/09/15 22:11
    感謝回覆,會有此想法是因為根據律師倫理規範 ( 民國 98 年 09 月 19 日 ) 第 31 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律師不得接受當事人之委任;已委任者,應終止之: 一 律師明知當事人採取法律行動、提出防禦、或在訴訟中為主張之目的 僅在恐嚇或惡意損害他人。 二 律師明知其受任或繼續受任將違反本規範。 對方律師明知告不成略誘,該律師在家事協調會時表示要看我的態度才決定要不要撤告等語 令我覺得受到恐嚇,且告我刑事訴訟亦讓我感到痛苦,故提出以上疑問
  • 謝憲愷律師
    謝憲愷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2/03/29 10:49
    回覆諮詢(6478)、最佳解答(3)、獲得感謝(277)

    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依您的敘述,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當面與您討論法律上的問題較清楚詳細,可來電02-29868015(亨達法律事務所)或加入@ybm9887u(亨達法律事務所官方Line)與本所預約諮詢時間,也請將詳細資料提供給本所,由我與您完整說明該案件在法律上的專業諮詢、訴訟策略及相關程序,並協助您處理後續面臨的法律問題,以保障權益並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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