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罪,恐嚇罪
刑事犯罪 其他 1689 次瀏覽您好,我在今年2月初在板橋婆婆的雜貨店,被小姑家暴,我告了她傷害,妨害自由,妨害名譽,及恐嚇,其中恐嚇不起訴,但小姑喝斥“好膽你再來(台語)”,不算恐嚇嗎?還是我可聲請再議,改告小姑強制罪呢?
您好,我在今年2月初在板橋婆婆的雜貨店,被小姑家暴,我告了她傷害,妨害自由,妨害名譽,及恐嚇,其中恐嚇不起訴,但小姑喝斥“好膽你再來(台語)”,不算恐嚇嗎?還是我可聲請再議,改告小姑強制罪呢?
您好,對方的一句話不構成恐嚇罪或強制罪,您可以提供不起訴書,加LINE諮詢是否有再議空間
您好,恐嚇的行為必須要有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對方此種單純的嗆聲,沒有明確恐嚇目的,與恐嚇危安罪嫌的要件有所不符。 至於強制罪嫌,除非您能證明他有妨害你行使權利,否則單純喝斥「好膽你再來」,也較難被認定是強暴或脅迫的範疇。
您好,再議較難,建議直接提供不起訴書內容加line協助判斷有無再議空間。
基本上恐嚇或強制等罪,都不太能成立,但再議是你的權利當然可提起,以窮盡救濟途徑。
您好: 依您所述恐嚇和強制應該都成立的機會不高,您可提供不起訴處分書做進一步判斷。
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依您的敘述,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當面與您討論法律上的問題較清楚詳細,可來電02-29868015(亨達法律事務所)或加入@ybm9887u(亨達法律事務所官方Line)與本所預約諮詢時間,也請將詳細資料提供給本所,由我與您完整說明該案件在法律上的專業諮詢、訴訟策略及相關程序,並協助您處理後續面臨的法律問題,以保障權益並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事務所有提供前20分鐘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歡迎來電預約或線上預約到事務所諮詢。 亨達法律事務所 IG:hengda_16888 亨達法律事務所 Line:@ybm9887u 亨達法律事務所 電話:(02) 2986-8015 亨達法律事務所 臉書: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憲愷律師) 亨達法律事務所 地址: 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四段97號22樓之2 [國際星鑽大樓] (近捷運三重站2號出口) 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主持律師 關心您,祝福您平安喜樂、事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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