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

勞資糾紛 解僱.借調.調動 584 次瀏覽
請問我一開始簽約的時候是簽離職要提前一個月講,但我在職滿3個月不滿一年的話,是不是法律上只要提早10天就好,法律比我簽的合約更大
9a96179f用戶 發表於 2021/10/03 22:50

3 位律師回答

  • 梁家昊律師
    梁家昊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10/04 06:43
    回覆諮詢(872)、最佳解答(96)、獲得感謝(315)

    您好,工作未滿一年,的確只需要提前十日告知離職即可,至於合約約定要提前到一個月告知的部分,算是不利於勞工的約定,就此不利於勞工約定的部分,抵觸勞基法,應屬無效。以上回答供您參考。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10/04 08:27
    回覆諮詢(19754)、最佳解答(1506)、獲得感謝(5754)

    您好,契約較勞基法不利,因此您可以主張勞基法的規定十天前告知即可
    
    
                         
  • 謝憲愷律師
    謝憲愷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2/03/29 10:14
    回覆諮詢(6478)、最佳解答(3)、獲得感謝(277)

    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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