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不想等保險,想直接拿錢修車,不給就提告,這樣告得了嗎?

車禍事故 和解交涉 2289 次瀏覽
車禍當天我因趕上班,查看對向沒來車決定在雙黃線超車,由於前方有一台車行駛及房子擋住了跟我同方向小路的視線,結果我超車他從小路出來,我們就在對向車道發生機車碰撞(雙方車都有受損,當下有報警,警察到跟我核對身分......我就上救護車了(因腳無法走動),對方說他手腕扭到本來也想上救護車,但被警方及醫護人員勸退,因為身上沒有任何的擦傷,第一天對方就傳訊息及估價單請我出保,我也跟對方說會出保,因腳無法動無法自行處理就請保險公司業務處理代辦(我有買第三責任險、強制險過期)結果事發第四天對方突然來電罵人,說查看保險公司我方還未出保,我詢問之下得知是業務員還再跑流程文件未送出保單,須等下星期一才能出保看機車......也回復對方業務那邊還在跑流程需等待,結果事發第五天對方打來說他每天要去上班,無法等產檢公司作業速度,要我直接去機車行出他們機車費用,之後還要我們出醫療費及薪資損失,若第六天不跟她約在機車行付錢,他就要自己維修直接去警局告過失傷害跟毀謗罪。
我也知道事我有錯在先,雙黃線逆向超車基本上是我權責,但我也沒說不陪他,是因腳不方便,保險那邊還在跑流程,我想等保險公司都評估完簽了和解書才賠償,但他硬要在星期六就做完陪賞,若是這樣他告得成嗎?我是有在處理,但我承認有流程上的疏失,若走法律程序他告得贏我嗎?
a941493e用戶 發表於 2019/10/19 05:33

2 位律師回答

  • 胡世光律師
    胡世光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0/19 07:38
    回覆諮詢(2090)、最佳解答(43)、獲得感謝(428)

    您好!我之前任職桃園地檢署,擔任檢察事務官多年,處理過很多類似刑事案件,依您所述,如果對方沒有受傷,就無從構成過失傷害罪,至於誹謗罪要看對方如何主張,因相關細節及法律上重要爭點尚不清楚,且法律訴訟案件都是動態的過程,要看雙方攻防說法及證據,較難靜態的一概而論,本件建議您攜帶相關事證資料,親自與專業律師面談討論細節,作全盤考量,以利下精準法律意見判斷,並維護您的權益,以下網址內有本人聯繫方式,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謝謝!
    
    
    
    
                         
  • a941493e用戶
    發表於 2019/10/19 09:30
    對方是說他手有受傷,陸續要做復健,須第六天立即到機車廠看車並付車費修車,不想等保險,我們付完現金後續還會跟我們申請醫藥費及薪資賠償,但依我觀察對方手腕可能是扭傷沒有到非常引想到生活(因為車禍當天我看到他的手腕是可以轉及抓握的),反之我是因腳無法行走生活不便,造成處理流程有些耽誤,我也盡最快的速度去處理,也很有心要跟他和解,只是一切依保險流程走,沒有不願賠償他,他這樣若真要告我過失傷害、毀謗罪,我是不是也可以反告他過失傷害、毀謗罪,畢竟我傷得比他還嚴重,而且我的流程都有再跑,他硬要說我沒再處理
  • 徐維宏律師
    徐維宏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0/19 09:50
    回覆諮詢(539)、最佳解答(60)、獲得感謝(230)

    你好:
    首先要先釐清對於車禍事故是否具有過失,違規跨越雙黃線且未注意車前狀況,可能會有過失。
    對方若因車禍受傷,會構成過失傷害罪,對方可在6個月內提出刑事告訴,但車禍事故不會構成誹謗罪。
    最好先確認肇事責任歸屬,再洽談和解事宜,以免後續發生爭議,可以請保險公司理賠人員陪同處理,比較有保障。
    
    
                         


沒有獲得符合的答案?

即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