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穿越馬路. 害前方車輛與後方機車追撞.
車禍事故 過失比例 1946 次瀏覽一、車禍發生日期: 108年10月20日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機車騎士輕傷,救護車到場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做筆錄.現場無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尚未了解. 五、事實經過: 我帶家人共四人違規穿越馬路.(行人無受傷 有行人穿越道100公尺內).前方車輛緩停.導致後方機車追撞(在快車道上) 機車騎士輕傷,救護車到場 請問我的過失比例
一、車禍發生日期: 108年10月20日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機車騎士輕傷,救護車到場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做筆錄.現場無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尚未了解. 五、事實經過: 我帶家人共四人違規穿越馬路.(行人無受傷 有行人穿越道100公尺內).前方車輛緩停.導致後方機車追撞(在快車道上) 機車騎士輕傷,救護車到場 請問我的過失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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