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反悔想追討
遺產.繼承.贈與 遺產分割 650 次瀏覽事實經過: 我和姊姊於13年前繼承母親遺產(房屋+郵局存簿財產),因當時未成年,存簿遺產由長輩代為保管,每當家裡有必要支出時,會和長輩說由長輩代為提撥存簿現金,持續到6年前因成年,由長輩協議三方確認存簿內容無誤後,將當時所剩金額一分為二,我和姊姊各拿一半,這過程並無任何書面協議約定。 而近期因為一些爭吵,姊姊回過頭要了存簿查看母親過世後到分割完期間所有的開銷,並主張其中幾項費用實際提撥金額與她個人先行代墊之金額有出入,向我追討其差額。另有兩筆費用為母親生前口頭交代長輩將來用於我的學業,並未提撥給姊姊,此部分姊姊也向我追討。 問題:請問姊姊是否有權利於存簿金額分割後,事後反悔向我追討這些費用? 我可以拒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