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糾紛 對方揚言提告詐欺是否成立
債務糾紛 本票.支票 1085 次瀏覽1.A向B借款並約定償還較高利息,之前都有正常兌現,但後期的支票到期時卻無力支付,B則不斷向A之親友言語恐嚇(烙人來、來家裡亂、押走家人等),A的家屬已錄音蒐證,請問家屬們該如何自保? 2.B起初允諾A念在情誼,願將支票返還給A,爾後卻疑似以不當方式,逼迫A簽下前次債權的本票,A已提供不動產給B設定抵押了,希望B給予較長的償還期限,但B揚言在本票到期前沒拿到錢的話,要提告A詐欺,請問律師是否成立詐欺罪呢?
1.A向B借款並約定償還較高利息,之前都有正常兌現,但後期的支票到期時卻無力支付,B則不斷向A之親友言語恐嚇(烙人來、來家裡亂、押走家人等),A的家屬已錄音蒐證,請問家屬們該如何自保? 2.B起初允諾A念在情誼,願將支票返還給A,爾後卻疑似以不當方式,逼迫A簽下前次債權的本票,A已提供不動產給B設定抵押了,希望B給予較長的償還期限,但B揚言在本票到期前沒拿到錢的話,要提告A詐欺,請問律師是否成立詐欺罪呢?
1.揚言烙人來、來家裡亂、押走家人等等言論可以考慮提出刑事恐嚇告訴。 2.至於欠錢沒還屬於民事糾紛尚不至於成立詐欺刑事犯罪。 3.有無告訴空間以及相關細節可持事證與本所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您好,B的行為已經涉犯刑法恐嚇罪與強制罪,您與家人都可以提出刑事告訴。建議如果對方再次來鬧,直接報警求助。 另外,您的情況只是單純的民事債務糾紛,不構成詐欺罪,逼迫簽下本票的部分也可以向法院提出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訴訟,避免將來對方拿本票去聲請執行您的財產。 如果需要協助,建議加LINE諮詢
您好,對方行為可能有恐嚇、強制等問題,建議可以報警處理。 至於欠錢不還,屬於民事糾紛,不涉及詐欺。但對方仍有可能以詐欺罪提告。 若有以不正當手法簽立本票是,可以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 有其他問題,可以加line進一步諮詢。
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依您的敘述,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當面與您討論法律上的問題較清楚詳細,可來電02-29868015(亨達法律事務所)或加入@ybm9887u(亨達法律事務所官方Line)與本所預約諮詢時間,也請將詳細資料提供給本所,由我與您完整說明該案件在法律上的專業諮詢、訴訟策略及相關程序,並協助您處理後續面臨的法律問題,以保障權益並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事務所有提供前20分鐘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歡迎來電預約或線上預約到事務所諮詢。 亨達法律事務所 IG:hengda_16888 亨達法律事務所 Line:@ybm9887u 亨達法律事務所 電話:(02) 2986-8015 亨達法律事務所 臉書: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憲愷律師) 亨達法律事務所 地址: 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四段97號22樓之2 [國際星鑽大樓] (近捷運三重站2號出口) 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主持律師 關心您,祝福您平安喜樂、事事如意。
諮詢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