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事件.敲擊車窗並比中指!無證據誣告本人妨害自由!
刑事犯罪 其他 996 次瀏覽本人為營業車司機.因細故對方在上車後.表示要重新叫車.並於下車同時用力敲擊本人車輛.並對本人比中指! 原本本人想提告.基於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決定放下此事. 事隔20天.本人收到刑事單位的通知書.對方突然對本人提出妨害自由行是提告! 我立即請刑事單位取得周邊相關錄影帶!(已取得相關事證) 請問律師: 就之前律師給的回答.可以向對方提告---侮辱及精神賠償. 但是對方莫名提出妨害自由告訴.請問該如何應對? 本人想對對方提出---誣告.侮辱罪及精神賠償. 請問應於何時提出? 如何提出?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