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糾紛

不動產.土地 買賣 673 次瀏覽
我阿姨她本來在蘭嶼工作,所以她的住屋處沒人住,她叫我搬去一起住,跟我說只要負責水電瓦斯費用,順便幫她顧家,我就答應了,從9/25起我才住在她那,至10/29她跟我說要付房租,我不同意,她就趕我走,我就另租屋。但是11/8她傳LINE跟我說,在11/15以前要把我私人物品搬走,再付她3000元。
但是因爲她跟我哥有爭執,她就說不讓我搬私人物品,在11/11我收到她寄給我的存證信函,要求我給她25050,內容是,房租2個月6000、水電瓦斯800、使用她的冰箱洗衣機18000多,不然就不能搬走我的私人物品,還會有法律責任,我該如何處理?謝謝
8e412306用戶 發表於 2021/11/13 23:14

3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修改於 2021/11/13 23:50
    回覆諮詢(19859)、最佳解答(1512)、獲得感謝(5766)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對方一開始說只要水電瓦斯費用,就不能事後再要求付租金,且對方提出要付租金的要求後,因為您並未答應,雙方之間沒有成立租約。
    您可以委請律師寄發存證信函回覆,告知對方不得隨意扣留您的私人物品,且費用不應該由對方隨意計算或開價。
    如果需要協助,建議加LINE諮詢
    
    
                         
  • 8e412306用戶
    發表於 2021/11/14 09:20
    這期間她的朋友有打電話恐嚇我,我出門都很害怕,但是我沒證據,她有傳LINE跟我道歉,然後又收回
  • 黃舜暄律師
    黃舜暄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11/19 15:49
    回覆諮詢(1554)、最佳解答(156)、獲得感謝(374)

    您好,建議如對方有再打電話恐嚇,就把聲音錄下,作為日後訴訟之證據。
    
    
                         
  • 謝憲愷律師
    謝憲愷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2/03/25 11:07
    回覆諮詢(6478)、最佳解答(3)、獲得感謝(277)

    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依您的敘述,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當面與您討論法律上的問題較清楚詳細,可來電02-29868015(亨達法律事務所)或加入@ybm9887u(亨達法律事務所官方Line)與本所預約諮詢時間,也請將詳細資料提供給本所,由我與您完整說明該案件在法律上的專業諮詢、訴訟策略及相關程序,並協助您處理後續面臨的法律問題,以保障權益並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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