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

債務糾紛 借款.貨款 1857 次瀏覽
事實經過: 本人在94年有向第一銀行借貸車款,但之後第一銀行已把債權轉讓給朝欽實業,之前債務人異議之訴已打贏,但是,後面朝欽實又已我簽名的借款書來告我,而現在法官又一直逼我合解,請問律師們,我應該合解嗎?
82161242用戶 發表於 2019/06/05 17:20

1 位律師回答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19/06/06 11:28
    回覆諮詢(4147)、最佳解答(165)、獲得感謝(1014)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這需要您提供之前債務人異議之訴以及目前朝欽實業告您的訴訟資料予律師分析才有辦法替您判斷。
    
    明益恆德法律事務所  陳鴻元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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