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車候車亭設計不良
車禍事故 和解交涉 925 次瀏覽一、車禍發生日期: 110/04/24,已經提出刑事備案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太太候車受傷,已經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案,筆錄,現場有交通事故分析圖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客運公司有保險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五、事實經過: 於公車亭候車,因公車亭的屋簷突出,司機未注意而撞到候車亭頂,頂部玻璃砸到候車人 六、問題: 目前已經提刑事,第一次調解失敗,客運公司方的保險公司,只願意賠醫藥費及6000元的精神慰撫,該如何向公車處要去因為公車亭設計不良致使司機過失傷害造成候車人受傷,雖然傷勢不嚴重,但是確實影響頗大,有拿出個人收入薪資給對方,但是對方保險公司主張設計不良非保險承保範圍,該向公車處提出民事求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