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糾紛
婚姻.監護 其他 1361 次瀏覽男友領養了2隻小貓,因家中環境先暫養於朋友家。當時朋友也欣然答應,朋友妹妹也很喜歡貓咪,所以10月12號就開始暫養,直至前2天就想去接貓咪回家,聯絡朋友後他告知我不想還我貓咪,因為他也想養捨不得,不然我就必須給他暫養費並按照他給的某家寵物旅館的價格圖,他說要算1個月加1個星期,我看了如果要按他要的費用要大概30000初。 因為當時對方並無提出任何條件或金錢費用,當我要拿回貓咪時先說不想還我,必須要付他錢,因此我覺得他為了讓我卻步而提出費用。其他就算他沒提出,我也會付給貓砂貓糧醫療等的費用,但知道並不可能按商業方式收費,且當時並無提出要收費所以想詢問如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