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壞公司電腦的賠償方式
勞資糾紛 其他 1639 次瀏覽在公司時不小心讓電腦進水導致電腦有損壞,立即送修後正在等待報價,公司目前給了兩個賠償方式 第一種:我支付全額的修理費用,修理後完好的電腦依然是公司所有 第二種:不修理壞掉的電腦,但我支付由公司估算的電腦殘值,並且拿這筆錢去買新的電腦 有4個問題想請教: 1、第一種方式應該是正確,沒問題的方式? 2、若為第二種方式,我支付電腦的殘值,那電腦的物權應該歸我還是公司呢?如果公司要求取回電腦,那我是否有權利要求電腦的物權? 3、以第二種的方式,是否類似商家常見的:毀壞即購買? 4、如果我支付殘值並取得物權,公司是否有義務再提供我一台新電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