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償金額
車禍事故
和解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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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2/16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當下雙方都說沒受傷
最近對方說他在事發隔天有驗傷
腰椎跟手肘挫傷
對方從驗傷到後期回診都在中醫
沒去西醫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 有筆錄 沒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方無保險
對方有保車體險
車損由對方保險公司跟我們討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我方變換車道
對方突然加速衝撞
警方說路權他大所以我們全責
六、問題:
目前對方跟我們要19萬+車損
他說他小孩嚇到了他顧了1個月很累
所以精神賠償10萬
他說他忍了三個月的痛上班
他說他月薪9萬一個月的痛要3萬
(他做補教業 目前沒提供薪資證明
然後目前卡在我方被告恐嚇+傷害
所以被法院先丟到調解委員
恐嚇的部分是我方駕駛在車禍的當下有下車說
:你載小孩怎麼這樣開車啊
:你到底是不是一個好爸爸
想問
1.請律師打官司跟和解哪個划算?
2.小孩受驚他說他顧的很累的錢合理嗎?(他沒給任何小孩怎樣的證明⋯⋯而且事發當下他只拿手機給小孩滑就走掉了
3.驗傷看中醫 醫生沒叫他休息 他說他忍痛上班一個月要給他精神撫慰3萬合理嗎?
調解委員從頭到尾表示:
有的人就只看中醫
你們有沒有和解會影響恐嚇案的發展
大家忍痛程度不一樣 他可能真的很不舒服
小孩只能用3C安撫啊
60c4c827用戶
發表於 2021/11/28 0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