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嚇?妨害自由?

刑事犯罪 其他 488 次瀏覽
事實經過: 與男友的前女友(B)在私訊中對罵,因(B)曾多次傳她個人不雅照給我男友當時我正在身旁親眼看到過多次;後來在私訊與(B)互罵我有轉傳網路上其它人裸露的圖片諷刺她的行為,但(B)她卻故意說那是她的照片為何我有她的照片友散佈的行為! 我反問她為什麼這麼說對方不回答 ;(B) 就截圖 告我恐嚇 妨害自由!
問題:
請問我有成立妨害自由恐嚇構成要件?
4918d9ac用戶 發表於 2021/12/15 09:56

3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修改於 2021/12/15 11:18
    回覆諮詢(19798)、最佳解答(1508)、獲得感謝(5758)

    您好,您的行為確實可能構成恐嚇罪,建議前往地檢署開庭前,先與律師諮詢怎麼應對、討論訴訟策略,爭取不起訴。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1/12/15 12:28
    回覆諮詢(4134)、最佳解答(164)、獲得感謝(1014)

    您好:
    
    這主要要看您跟B間的對話是否涉及恐嚇,或轉傳照片部分與前後文之脈絡是否有恐嚇B要散布其照片的意思在。由於B已提告,建議您可考量提供對話紀錄與律師諮詢討論答辯方式,以爭取對您有利之結果。
    
    
                         
  • 謝憲愷律師
    謝憲愷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2/03/24 10:34
    回覆諮詢(6478)、最佳解答(3)、獲得感謝(277)

    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依您的敘述,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當面與您討論法律上的問題較清楚詳細,可來電02-29868015(亨達法律事務所)或加入@ybm9887u(亨達法律事務所官方Line)與本所預約諮詢時間,也請將詳細資料提供給本所,由我與您完整說明該案件在法律上的專業諮詢、訴訟策略及相關程序,並協助您處理後續面臨的法律問題,以保障權益並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事務所有提供前20分鐘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歡迎來電預約或線上預約到事務所諮詢。
    
    亨達法律事務所 IG:hengda_16888
    亨達法律事務所 Line:@ybm9887u
    亨達法律事務所 電話:(02) 2986-8015
    亨達法律事務所 臉書: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憲愷律師) 
    亨達法律事務所 地址: 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四段97號22樓之2 [國際星鑽大樓] (近捷運三重站2號出口)
    
    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主持律師 關心您,祝福您平安喜樂、事事如意。
    
    
                         


沒有獲得符合的答案?

即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