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遊戲公司的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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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您好~我要諮詢的內容:今年5月玩遊戲橘子公司的遊戲楓之谷,發現了被盜的狀況(折合台幣金額大概1萬五),依據他們官網指示走了被盜流程,30個工作天後回覆只能歸還部分道具,其餘後續要我報警就不管我了,我7月已經報警去抓駭客,但是因為時間拖太久,警方辦案更加困難,所以我就去消保會申請調解,訴求是遊戲公司因為處理怠慢間接影響我抓駭客的機會,調解兩次第一次10/7放鴿子第二次11/25他們一直緊咬我沒有用他們遊戲公司提供的遊戲鎖,他說有用那個遊戲鎖,被盜機率幾乎是0,一直強調定型化契約上面有說,但我一直主張是說他們不積極導致我抓不到駭客,要他們要拿出他們那30天是有有積極棒我處理的,但調解會當下對方不拿,他們就建議我找律師走民事訴訟,調解破局
補充很一點就是,其實帳號是我跟我弟共用,通訊資料是留我的之前要帳號分離,遊戲公司說不行,不過我高中(2008年)之後就沒再玩,一直是我弟持續在玩,所以就也沒再詢問是否能變更,今年是因為疫情不能出門才回鍋去玩,沒想到被釣魚網站騙(仿冒遊戲官網),因為我剛回鍋遊戲腳色沒啥東西可以偷,所以被偷的腳色是我弟的,當初報警,警察是說受害者是我弟,而我是我弟的委託人,所以我在調解會的時候有提到與我弟共用的事,當時遊戲公司也是說定型化契約上有寫帳號限本人使用(但我找不到),感覺這點又被抓到小辮子
問題:
以上內容詢問了朋友認識的律師以及台北市府的免費法律諮詢,詢問到二條民事訴訟事件可以上法院1.侵權行為賠償損害:主張因為遊戲公司消極處理導致影響我的權利,但是律師有強調要連駭客一起告,因為最主要侵權是駭客,遊戲公司只是消極處理,如果對方庭上拿不出積極處理的證據可能對我有利
2.定型契約無效:主張因為契約不是雙方合意擬定,玩家只能被動接受,而且事情是發生在遊戲當中,遊戲公司本來就應該負保管賠償責任,這樣對方就不能拿定型化契約條款壓我
想請教如果依照這件事情來看,這兩條我比較有機會的是哪個?因為律師有跟我說我只能以一件事件來上法院,我在調解委會上已經一次敗仗,老實說信心有點動搖,覺得我一個沒有法律底子的普通老百姓很難能贏一家大公司,但又覺得這是我的權利,因為損失金額很低,存證信函跟律師函跟起訴狀價錢都5,000-10,000可能也沒辦法請,只能自己在網路上做功課找範本參考先寫存證信函,如果對方不理我就寫起訴狀送法院,所以還是希望能多問問各方律師的看法,找最有機會的名義上法院上調解庭
1361594f用戶
發表於 2021/12/17 1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