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的堆積物品 要清除怕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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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姊他外面另有住處,但在去年109 年5-6月左右開始不斷的搬東西回家 房間 客廳 陽台 東西多到頂到天花板,居住難受。母親是房屋所有權人,有寫 line 告訴她期限搬走,他不住這裡,東西不處理,母親是否有權利把她東西丟掉,大姊會不會告我們呢
4218470a用戶 發表於 2021/12/23 13:45

4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修改於 2023/08/21 22:16
    回覆諮詢(19822)、最佳解答(1511)、獲得感謝(5764)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可以寄發存證信函要求對方限期取回或者寄到對方可收受的地址,否則不負保管責任
    切勿任意丟棄,否則對方可能提告毀損罪
    如果有其他問題,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
    
    
                         
  • 鄭楓丹律師
    鄭楓丹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12/23 16:43
    回覆諮詢(2423)、最佳解答(73)、獲得感謝(771)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看房屋所有權是誰的,若不是大姐的可以限期請她搬離。
    若跟大姐感情不睦擔心被告,建議發存證信函較為正式。若她均不予理會、可可考慮丟棄,或全部寄還給她,並請她付運費。
    
    
                         
  • 鄭崇孝律師
    鄭崇孝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12/23 19:02
    回覆諮詢(52)、最佳解答(5)、獲得感謝(16)

    關於物品寄放問題:
    1、本件應注意民法第767條規定,所有人對於妨害其所有權者,得請求除去之,姐姐物品寄放如未取得母親同意,母親得依上開規定要求姐姐將妨礙房屋空間使用之物品移除。
    2、詳細流程方法,請與律師聯繫確認。
    
    
                         
  • 謝憲愷律師
    謝憲愷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2/03/24 10:12
    回覆諮詢(6478)、最佳解答(3)、獲得感謝(277)

    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依您的敘述,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當面與您討論法律上的問題較清楚詳細,可來電02-29868015(亨達法律事務所)或加入@ybm9887u(亨達法律事務所官方Line)與本所預約諮詢時間,也請將詳細資料提供給本所,由我與您完整說明該案件在法律上的專業諮詢、訴訟策略及相關程序,並協助您處理後續面臨的法律問題,以保障權益並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事務所有提供前20分鐘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歡迎來電預約或線上預約到事務所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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