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頭車主

債務糾紛 強制執行 725 次瀏覽
105年士林地方法院判決離婚協議書上標明聲請人(甲)同意於民國106年4月30日前將自用小客車(車牌XXXX)及機車(車牌XXXX)移轉登記至相對人(乙)。但是時間到期後乙方卻拒不見面,多次致電未果,乙方也已經搬家。當初在家事法庭上同意車主暫時由甲方擔任的原因是考慮到乙方在銀行信用不良,貸款尚在繳納,且考慮到小孩子是跟著乙方,才同意暫當車主。但是109後開始至今,乙方兩台車稅金、罰單、停車費、高速公路ETC都沒有繳納,費用累計高達30幾萬,該如何申訴辦理。甲方為外籍配偶,雖然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但是卻不識中文,105年離婚判決書上也未標明稅金、罰單、停車費、高速公路ETC該由乙方繳納,只有寫兩台車的產權移轉而已,請問這該怎麼辦。
821e779c用戶 發表於 2022/01/04 14:30

3 位律師回答

  • 鄭楓丹律師
    鄭楓丹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2/01/04 14:35
    回覆諮詢(2423)、最佳解答(73)、獲得感謝(771)

    您好,因為您為出名人,因此稅金罰單都以您名義開罰,若不繳納,行政機關會移送強制執行查封您的財產。
    建議可以收到相關裁決時,於時間內提起救濟;若救濟沒有效果,您代為繳納後,向前妻求償。
    您的狀況可能比較複雜,建議可以提供資料加line進一步諮詢。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22/01/04 15:28
    回覆諮詢(6984)、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您好:
    1.因為您還是車主為登記名義人,登記名義人就會收到罰單。此時可先向監理機關申訴,證明當時開車的人不是自己,建議儘速繳納,否則行政機關會移送強制執行查封您相關的財產。
    2.可以收到相關裁決時,於救濟期間內內提起行政救濟。
    3.因此如遇有前妻不辦理過戶相關手續之情形,可以登報一天訂定七日以上之期限請他方辦理,如他方逾期仍不辦理,即可持刊登之報紙兩份,向監理機關辦理拒不過戶註銷牌照登記,自己才不會再有該車輛使用牌照稅或相關罰鍰問題,也能維護自己的權益。
    4.代為清相關之罰鍰後,委託律師撰寫書狀提起民事訴訟向前妻求償。
    相關細節可持資料與本所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 謝憲愷律師
    謝憲愷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2/03/22 10:10
    回覆諮詢(6478)、最佳解答(3)、獲得感謝(277)

    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依您的敘述,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當面與您討論法律上的問題較清楚詳細,可來電02-29868015(亨達法律事務所)或加入@ybm9887u(亨達法律事務所官方Line)與本所預約諮詢時間,也請將詳細資料提供給本所,由我與您完整說明該案件在法律上的專業諮詢、訴訟策略及相關程序,並協助您處理後續面臨的法律問題,以保障權益並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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