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過戶後不付錢也不歸還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1559 次瀏覽當初跟對方是情侶.所以信任他.先過戶機車給他.錢讓她分期給我.但未收到任何錢.他就把車拖運去北部.逃之夭夭..後面朋友幫忙找到他..他當時男友也在場..他親手寫:本人xxx開頭610車牌.109年12/21三日內.把機車過戶還給xxx.當初過戶是為了送貨練習騎機車.與外送用途.若不遵守本人xxx願意承擔侵占罪 本人xxx身分字號 寫下的日期 蓋手印 原車主xxx 身分字號 簽立日期 證人xxx身分證字號 簽立日期((這是他男友))) 請問各位律師大大...這已經拖一年多了..電話跟我約好何時過戶..都耍我... 存證信函也寄了幾次...